冒險家投保 要挑三撿四

台新金總經理林克孝喜歡挑戰高山峻嶺,對喜歡高風險運動的人,專家建議買保險時要「挑三撿四」:先思考三件事情、再從四類商品精挑,為家庭建立防護網。

磊山保經執行副總龔立煒表示,以林克孝的案例來看,這個族群的特色有:年紀40~50歲左右、為家庭主要經濟來源、正在職場發光發熱。

他們多數還背負房貸及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教育基金,建議規劃保單之前,先思考三件事情。「萬一發生意外,遺族能住在原來房子嗎?孩子能續讀原有學校嗎?能維持原有生活品質嗎?」

目前市售保障型商品大致可分成四類,一是終身壽險,保障期間幾乎涵蓋被保險人的一生。

第二是定期壽險,依不同保險公司的商品設計,保障期間介於六到30年左右。

定期壽險通常會將保障期間規劃在人生風險最高的一段期間。例如,開始養房子、養車子、養自己、養孩子、奉養父母,大約20~30年左右。須注意的是,過了定期險設定的期間,保障也就隨之停止。

第三是投資型壽險,可依不同階段的需求,彈性調整保障額度,這類保單具有累積退休金和子女教育基金的附加功能。第四類是意外險,只保障因為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。

至於要選哪一種壽險投保,如何搭配組合、保額多少才夠,端視實際需求。

保額規劃還得考慮剩餘的房貸、其他負債、子女教育規劃、生活品質要求等。

第一金人壽總經理林元輝建議,可利用意外險拉高保障。而選擇意外險商品時,最好挑選有意外醫療保障的商品。

他表示,一般民眾的保額至少需依「雙十原則」規劃。保障額度至少是年收入的十倍,但保費不超過年收入的十分之一。喜歡從事危險運動的人,則需要較高額的保障,除基本的壽險保障,建議可善用保費較便宜的意外險來拉高保障。

經常從事戶外或危險運動的民眾,相對受傷送醫機會較大,如果只有意外險身故或殘廢理賠是不夠的。

除外不保事項 看清楚

永達保經副總姚振昌提醒,各家保險公司對較危險活動的投保限制及保障內容不一,建議消費者在投保前仍需詳細確認「不保事項」及「除外責任」,以免影響權益。

壽險理賠與運動風險高低無關。除自殺有一定限制外,不管被保險人的死亡原因為何,保險公司皆須理賠其所投保的壽險。

意外險則不同,一般人與專業運動選手的投保限制不一樣。姚振昌表示,消費者投保意外險時,有告知義務,要讓保險公司了解被保險人所從事的職業。

一般人從事比較危險的活動前,建議事先買意外險或旅行平安險,當不慎發生意外死亡或殘廢時,可保障獲得理賠。

資料來源:2011/08/16  經濟日報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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